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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纠纷-为买家成功争取三十万赔偿
2015-07-27 11:08:1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948
二手房买卖纠纷,为买家成功争取三十万赔偿 案情简介: 2015年4月底,原告韩某阳与被告刘某签订《二手房买卖及中介服务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某小区A-1307号房产,成交价203万元。合同成立后,原告向被告支付定金15万元,原被告双方依约办理了首期款资金监管手续,被告即业主完成赎楼,原告于5月底取得银行贷款承诺函,双方已具备递件过户条件。但被告方反价,要求原告增加房款20万元,原告拒绝。后被告提出房子不卖了,明确表示不再履行合同。原告6月15日起诉至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强制过户。 案件结果: 原被告双方买卖合同解除,被告赔偿原告30万元。2015年7月22日双方和解撤诉。 律师解析: 一、本案为何得以迅速和解并获赔?原因在于:1、买家委托律师后,代理律师第一时间诉讼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强制过户,并对涉案房产进行了查封。卖家无法过户再售,并存在极大的房屋按原成交价被强制过户的可能。2、涉案房屋升值约50万元,卖家急于再行出售获利。3、以诉讼为手段,促使买卖双方和谈。以打促谈,边打边谈。4、以要求继续履行、强制过户为策略目的,以解约赔偿为第二方案,卖方一心想保房,最终选择接受赔偿方案。 二、业主违约,买家应该做什么?处理诸多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我们得出结论:遇到业主违约,买家最有利的维权武器就是保全查封涉案房产。房产限制过户转让,是买方的诉讼或谈判最有力的筹码,使用得当将使得维权轻松许多。在我最近发布的其他文章中,已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但实践中许多遭受业主违约的买家往往咨询者多,真正把握住了时机的较少。其根本原因在于许多买家不愿意打官司,认为成本高、怕麻烦,其实不然。律师的专业建议,对案件的精准把握,会结合买卖双方合同履行的程度,结合委托方的诉求,帮助制定解决方案,选择解决问题的方式,进而更充分的帮助委托方维护权益,争取利益。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祝祥霞律师联合整个律师事务所二手房买卖领域专家律师组成律师团,针对二手房买卖违约问题进行了多番讨论、多次沙龙研讨,已形成系统性解决方案。目前接触案件50%左右通过调解、和谈方式得到了快速、高效、完美解决,剩余50%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已在不同程度的帮助买家减少损失,防止损失扩大。盈科律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研讨沙龙得到深圳大量媒体关注,信息皆可搜索浏览。本所欢迎遭遇同样情况的买家来电、来所咨询洽谈维权方案。 声明: 本案例属本律师代理胜诉之成功判例整理得来,摘抄、复制、转载请注明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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