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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案件胜诉-法院判决支持原告要求被告退还本金及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

2021-01-13 17:05:4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792

合同纠纷案件胜诉-法院判决支持原告要求被告退还本金及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

 

基本案情:

XX透支了银行卡无力还款。2019年6月期间,经人介绍陈XX与陈X相识,在与陈X的交谈过程中,陈XX得知陈X正在为孩子申请深圳某所较难入学的学校而发愁。陈XX在银行催促的压力下还款心切,心想如果直接向陈X借款,陈X恐怕会不答应,于是陈XX便向陈X表示可以帮助陈X孩子入学,同时陈XX向陈X提供上述透支的银行卡账户,要求陈X存入人民币12万元整,为取得陈X信任使陈X存款,陈XX承诺陈X孩子成功入读该校则该款由陈XX处置,如未能成功入读,则该款由陈XX全额退回给陈X。陈X信以为真,于2019年6月22日转账给陈XX账户人民币12万元整。陈XX以该12万元归还了银行卡的透支款。

此后的一个月时间里,陈XX一直未还款给陈X,2019年7月21日,在陈X再三催促下,陈XX向陈X坦言该款已用于偿还其透支的信用卡,无法退还,陈X当即要求陈XX立即归还12万元。后陈X又多次催促还款,陈XX皆回复实在还不了,在筹款等,占用该款不归还陈X。

多番协商无效,陈X遂委托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祝祥霞律师、李宏宇律师代其向陈某某追偿欠款,并向陈某主张违约责任等。


律师工作:

一、代为起草民事起诉状;

二、指导收集证明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银行转账凭证等核心关键证据;

三、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起诉;

四、为维护委托人陈X的权益,出庭举证、质证、发表代理意见;

五、递交、收发案件材料等;

六、在获得法院的胜诉判决,但被告陈XX未依法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付款义务时,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将被告陈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陈XX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等。

 

案件结果摘要:

一、被告陈XX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陈X返还款项120000元;

二、被告陈XX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陈X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以120000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自2019年7月23日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

 

联系律师:

    电话(微信同号):13751017258 祝祥霞律师

    律所名称: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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