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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被告不出庭,600万大额借款纠纷仍获胜诉

2018-06-04 15:03:1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160

导语:

    民间借贷借款人借款时豪言壮语信誓旦旦,还款时却推三阻四拖泥带水?更有甚者避而不见、电话不接、微信不回?贷款人满腔怒火无可奈何决定诉至法院,想与借款人当庭对质,不料借款人却拒不出庭?你碰到的并不是极品,也不必过于担心,祝祥霞律师代理的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就是如此,结果是:原告胜诉!


案情简介:

    2016年3月9日,被告张某向原告借款人民币600万元,被告深圳市某某科技企业有限公司作为担保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三方签订《借款担保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人民币600万元,借款期限1个月至2016年4月9日,借款利率为年息24%。次日,原告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分3次向被告张某账户转账人民币合计600万元。还款期限届满,被告未还款,且断绝与原告的联系。无奈,原告委托祝祥霞律师诉至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代理经过及案件结果:
    祝祥霞律师接受委托后,见原被告双方属于有担保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民间借贷纠纷,第一时间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申请查封担保人的财产,以防止转移财产、保障胜诉后的执行。
    因被告失联,人民法院无法按照正常程序送达法律文书,于是祝祥霞律师代为办理了公告送达,保障诉讼程序正常进行。
    开庭时被告及担保人未出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因在诉讼时祝祥霞律师就已经预料到被告可能拒绝出庭,充分提示原告备齐借款事实相关证据,法庭审理见借款事实清楚,判决“被告张某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600万元”,同时也支持了原告关于利息及逾期款还款利息的诉求(详见判决书)。

    至此,在被告不出庭的情况下,经过祝祥霞律师的代理,原告主张的600万大额借款合同纠纷仍获全面胜诉。

后附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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