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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系列-公司治理可以做什么,企业治理注意事项
2018-09-26 14:58:1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245
1、企业注册资本的真实与充足不仅有利于保护您的客户利益,更与企业及股东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企业注册资本虚假、或者在经营过程中被抽逃,将使企业股东丧失有限责任制度的保护而可能被卷入债权人提起的诉讼中。
2、您在与他人共同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时,请您务必关注您的合作伙伴是否履行了投资义务,这不仅关系到您所投资的企业的利益,更关系到您的切身利益。如果您的合作伙伴没有履行投资义务,在企业对外负债的情况下,您可能要就您的合作伙伴的过错向债权人承担责任,尽管您在对外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您的合作伙伴追讨,但这无疑将增加您的风险。
3、设立公司时的登记手续较为繁杂,请您务必亲自签署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否则一旦发生纷争,他人代签名行为会给你造成极大麻烦,甚至可能对公司股权归属造成不测因素。
4、隐名投资虽然不被法律完全禁止,但蕴藏较大法律风险,法律对隐名投资人的股东资格认定标准要求非常严格,建议您不选择以隐名方式与他人共同设立公司。
5、如果您向他人收购公司股权,收购合同生效后请务必尽快办理企业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否则您将面临无法真正获得股权的风险。
6、公司章程是公司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之一,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一旦发生争议,将成为法院判断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主要依据。建议您在参与制定公司章程时务必仔细衡量,慎重签署。
7、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请您务必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的规定。违反这些规定将可能导致向企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8、经济环境变化形势下,更加需要全体股东同舟共济,齐心协力。中小股东与控股股东同样是企业的投资者,请您善待中小股东,尊重他们的参与权、表决权,保障他们的知情权,保护他们的利润分配权等各种股东权。
9、公司的投资者之间产生分歧十分正常,建议您遵循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解决争议。召开股东会前,请您务必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方式与内容通知股东,如果您没有妥当地履行通知义务,所形成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能将被法院撤销。
10、建议您更多地以磋商的方法化解公司内部分歧。公司内部争议容易导致公司治理出现僵局,不仅可能将公司以及股东卷入诉讼,消耗公司的人力、物力,在极端情况下可能导致公司解散。
11、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可能因种种因素需要结束营业。请您务必注意按期履行投资者的清算义务。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公司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的,股东将面临直接承担子公司全部债务的风险。
律师简介: 祝祥霞律师,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在读)。2012年至2014年执业于广东震鹏律师事务所,2015年至今执业于亚太地区规模最大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祝祥霞律师在深执业6年,有4年兼任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经验,累计办理各类诉讼案件合计约200余件,涉案标的合计约45000000余元。办理的案件曾获《第一现场》、《深圳都市报》等主流媒体采访报道,获委托人赠送锦旗致谢。在经济纠纷、房地产、合同纠纷、离婚诉讼、劳动争议、工伤事故等领域具有真正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准确定位案件的核心法律关系,第一时间分析制定诉讼策略,正确引导客户收集证据,充分代理辩护,首先为每位客户选择最佳诉讼时机,最大限度为每位客户节省成本,同时为每位客户争取最大限度的利益,最充分地维护每位客户的合法权益。 执业理念: 专注专业、及时高效、诚信代理、敬业求精。律师是委托人的权益谋士! 联系方式: 联系人:祝祥霞律师 联系电话:13751017258 微信号码:zxx386507975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3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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